环保执法首用新标准 5家污染企业被依法查封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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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5年2月11日 星期三 来源:
1月15日,三水区开展环保联合执法行动,对云东海干休所农场内的5家企业依法进行查封,这是《新环保法》实施以来,三水环保部门首次行使强制执法权对企业进行查封,在佛山亦属首次。
联合行动由三水区环境保护局与云东海街道共同开展,在安监、公安、城管和供电等部门的配合下,对干休所农场内发现的部分违法生产、逾期未完成搬迁工作的企业进行复查和执法。
15日上午9时许,执法人员来到农场内的一家无牌无证铝灰厂,现场堆放的铝灰散发出阵阵刺鼻气味。此前,该厂已被责令停产并下达限期搬迁的通知,但厂方以拖延的方式意图伺机复产,厂房内仍然存有配套生产设备和大量生产原料。执法人员当即对该厂实施断电措施,对电箱、开关、生产设备控制面板等张贴封条,并现场拍照存证,杜绝厂方复产排污的可能性。
在另外一家铝材加工厂,工人在未办齐环保手续的情况下开工生产,执法人员对负责人进行了教育和劝解,现场对电箱、控制面板等生产设备断电查封,只保留生活照明用电,并要求企业在办理相关环保手续以后方能恢复生产。
据三水区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,《新环保法》最大的特点是授予环保部门查封、扣押权。在当天上午的行动中,执法队伍共查封5家违法企业,包括2家炼铝厂、1家铝材加工厂、1家酸蚀玻璃加工厂和1家涂料加工厂。
“《新环保法》已经从1月1日起开始实施了,这是我们环保部门第一次根据新法规定,行使查封、扣押非法产排污设备的权力。”上述负责人介绍,新法的实施,将解决以往环保部门缺乏强制执法权、执法力度薄弱等问题,今后佛山市的环保工作将再上一个台阶,污染环境、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将受到法律的严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