VOC排污费试点开征涂料企业理应未雨绸缪

点击数:1106 发布时间:2015年10月15日 来源:

    摘要:目前VOCs排放测算初步解决了部门排放量、企业排放量、城市VOCs排放总量和来源,但排放环节并不清楚,排放清单和工艺流程、维护水平、管理水平均脱节,排放因子本地化也没有解决,导致空气质量预测预报误差大、大气污染防控科学依据不足、事故源难以追溯。

酝酿许久的VOC排污费终于落地。
财政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、环境保护部联合制定并印发的《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已从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。幸运的是,涂料、油墨、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未被纳入试点范围内。
根据《办法》,VOC排污收费试点行业包括石油化工和包装印刷两个大类,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、有机化学原料制造、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、合成橡胶制造、合成纤维单(聚合)体制造、仓储业和包装装潢印刷等7个小类。
《办法》所称VOC,是指特定条件下具有挥发性的有机化合物的统称。具有挥发性的有机化合物主要包括非甲烷总烃(烷烃、烯烃、炔烃、芳香烃)、含氧有机化合物(醛、酮、醇、醚等)、卤代烃、含氮化合物、含硫化合物等。直接向大气排放VOCs的试点行业企业应当缴纳VOCs排污费。每一排放口排放的VOC均征收VOC排污费。VOC排污费按VOC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计征。计算公式为:VOC污染当量数=VOC排放量(千克)/VOC污染当量值(千克)。VOC污染当量值暂定为0.95千克。
《办法》还规定,石油化工行业排污者的VOC排放量,应区分生产过程的VOC污染源项,分别采取实测、物料衡算和模型等方法进行计算。对VOC中的苯、甲苯、二甲苯等污染物已征收排污费的,应当将其排放量从VOC排放量中扣除。
VOC排放代价提高
据了解,《办法》首次通过经济手段限制VOC排放,预计将有效推动VOC治理。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废气净化委员会副秘书长、防化研究院研究员栾志强栾志强表示,从国家层面来说,征收费率8元/kg是一个较为平均的标准,各地需要根据自己的大气污染情况进行一定程度的上调,例如北京市就规定每排放1公斤VOC收20元。
根据《我国工业源VOCs排放时空分布特征与控制策略研究》统计,2010年国内工业源VOCs排放量约1300万吨,其中石化、印刷分别为210万吨、90万吨。假定全部VOC均按8元/kg收费,那么每年征收额将达到1040亿元,其中石化、印刷行业合计占240亿元。
实际上,目前VOC行业的市场空间和产值现状相差较大。根据《有机废气治理行业2013年发展综述》,保守估算国内VOC监测设备市场近200亿元,治理市场需求在300亿元/年。而2013年VOC治理行业的产值在32亿-38亿元。“大多数工业企业并未开展VOCs监测。”
此前栾志强透露,按照总VOC排放量计算,收费标准(费率)要高于VOC的治理成本。“比如说如果你治理的话花费4000元,但不治理的话,就要收费8000-10000元。”他还对记者表示,对于一些重点化合物,除了按照一般收费外,还要采取加征排污费的方式提高收费标准,一些毒性高的化合物还刚开始做,会是下一步再讨论的问题。
“例如国家普通收费是在8-10元/公斤,但对毒性高的,可能会是5倍甚至50倍。”栾志强在2014年在上海举办的环博会期间透露,收费标准的不同行业不一样,但费率尽量会提高。“从国外标准看,台湾有是收7000元/吨,加州有些行业甚至收到了50-60元/公斤。”
测算难题依然存在
尽管《办法》早已公布,但是进入实际操作阶段,专家认为排放测算仍是首要难题。栾志强表示,石化和包装印刷行业之所以成为了首先试点的两个行业,是因为其解决了“怎么算排放量”的问题,尽管可能仍然存在一些误差。
国家环境保护城市大气复合污染成因与防治重点实验室、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陈长虹也认为陈长虹认为,VOC是目前国内城市和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管理需求最强烈的内容,但人们对VOC的排放特征和来源认识最不充分,VOC控制走上环保主战场仍然需要更多努力。
在当前VOC污染防控中,排放测算仍是首要难题。E20研究院执行院长薛涛表示,企业生产过程的排放很难测算,涉及工艺流程,治理起来更是复杂。
目前VOC排放测算初步解决了部门排放量、企业排放量、城市VOCs排放总量和来源,但排放环节并不清楚,排放清单和工艺流程、维护水平、管理水平均脱节,排放因子本地化也没有解决,导致空气质量预测预报误差大、大气污染防控科学依据不足、事故源难以追溯。
“从达标管理的需求看,目前最迫切的是需要建立针对VOCs排放总量测算的标准方法、和工艺环节相关的排放因子和QA/QC程序、建立各种大气VOCs减排示范工程。” 陈长虹表示。
一家从事检测业务的大型国企人士对记者表示,除了技术不完善以外,国内相关企业在VOC检测等领域尚存在“劣币驱逐良币”的问题,需要更强力的监管,而非仅靠道德约束。
涂料企业应未雨绸缪
尽管涂料产品未被纳入VOC排污收费试点范围,但这或许只是时间问题。今年上半年,有关VOCs排污费即将全面开征的消息便在业界盛传,并认为7月1日为起征时间节点。
“你们要报道一下这个事情,不能让涂料企业再像(应对)涂料消费税这样毫无准备了。”在今年3月举行的中国涂料工业协会年会上,某涂料行业人士如此对涂饰商情记者说道。他指出,根据中涂协等方面透露的信息,VOC排污费的征收时间点极有可能在今年7月1日。
中国涂料工业协会副秘书长刘杰在涂料年会上也明确了VOC排污费政策或将在今年年中出台并实行,提醒涂料企业做好准备。“虽然这个费用不是直接向涂料企业收的,但会损害你们的客户的利益。”根据年会透露出来的信息,基本可以确定的是,涂料下游如汽车、船舶、集装箱、工程机械、卷材、家具、钢结构等行业企业已是“在劫难逃”。
此次在相关行业试点征收VOC排污费,尽管在征收范围及时间上有所压缩和推迟,但依然说明国家正在推行更大的环境保护政策的实施。
对于涂料企业而言,应该未雨绸缪做好应对VOC排污收费的正式征收。因为一旦VOC排污费全面开征,不仅仅对于涂料企业本身,对于其上下游客户而言都是较大的冲击。在VOC排污费面前,企业不仅要处理好自身的问题,更有必要在与上下游产业链的利益分配上取得平衡。(据《第一财经日报》等报道)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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